本文來自:華爾街見聞,作者:趙雨荷,題圖來自:AI生成
本文來自:華爾街見聞,作者:趙雨荷,題圖來自:AI生成
已經(jīng)積累了1500億美元個人財富的股神巴菲特周一發(fā)表長文,宣布其子女管理的四個家庭基金會捐贈價值11億美元的伯克希爾哈撒韋股票,任命三名獨立受托人接管其慈善事業(yè)。
巴菲特此前承諾捐出99%以上的財富,而他在最新的文中表示,已再次捐贈了240萬股B類股,這些股票價值約11億美元。具體而言,巴菲特將把1,600股A類股轉(zhuǎn)換為2,400,000股B類股,以便將B類股捐贈給四個家族基金會。
其中,約1,500,000股給予Susan Thompson Buffett Foundation,向The Sherwood Foundation、The Howard G. Buffett Foundation和NoVo Foundation各給予300,000股。
巴菲特在文中表示再次闡明了他反對“世襲財富”的立場。他認為,家族財富的代際傳承可能會帶來負面影響,例如削弱個人成長、讓家庭關(guān)系復雜化,同時對社會也可能帶來不確定性,因為后代如何分配這些財富是無法預料的。
巴菲特在文中寫道:
“我從未希望建立一個財富世襲制,或制定任何在我子女之外的長期計劃。我非常了解并完全信任我的三個孩子。但對于未來的世代,情況就不同了。誰能預見繼任者的優(yōu)先事項、智慧和忠誠程度,以及他們在可能完全不同的慈善環(huán)境中如何分配巨額財富?”
目前,巴菲特擁有伯克希爾A類股份約37.6%的股權(quán),他表示,如果要分配他所積累的資產(chǎn),可能需要比他子女壽命更長的時間。因此,他指定了三名慈善信托的繼任受托人,可能在未來接替其子女分配財富。巴菲特的三個子女目前分別為71歲、69歲和66歲。
“我已指定三名潛在的繼任受托人。他們與我的子女都非常熟悉,這一安排對我們來說很合理。他們也比我的子女年輕一些,”巴菲特寫道,“不過,這些繼任者目前還在候補名單上。我希望三個子女能夠親自分配我的全部資產(chǎn)。”目前,受托人的具體身份尚未公布。
巴菲特自2006年以來,每年向四個家庭基金會捐贈。華爾街見聞此前文章稱,巴菲特在今年8月向五家慈善機構(gòu)捐贈了價值高達53億美元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股票。
他表示,多年來,他對子女的管理能力和慈善抱負建立了強大的信任。
“從2006年至2024年,這一階段讓我有機會觀察每個孩子的行動,他們在這期間學到了許多關(guān)于大規(guī)模慈善和行為學的知識,”他說。“他們享受財務上的舒適,但并未被財富所困擾。他們的母親教會了他們這些價值觀,如果她看到他們的表現(xiàn),一定會非常自豪。我也是如此。”
巴菲特此前曾向《華爾街日報》表示,在他去世后,幾乎所有剩余財富都將注入一個新的慈善信托基金,由他的女兒和兩個兒子共同管理。在伯克希爾,巴菲特將資本配置的決定權(quán)交給了格雷格·阿貝爾(Greg Abel),后者是接替巴菲特領(lǐng)導這家總部位于奧馬哈的龐大企業(yè)集團的下一任負責人。
巴菲特還在文中回顧了自己人生中的種種優(yōu)越條件。他表示,考慮到他的出生環(huán)境,無論是地理位置還是社會地位,他“很早就”確信自己會變得富有。
“在寫下這些文字時,我依然覺得自己從1930年出生在美國成為一名白人男性開始,就一直處于幸運的接連勝利中,”他寫道。這種幸運促成了他形成了一種“慈善哲學”,并將其傳遞給了他的子女以及其他伯克希爾股東。
以下是巴菲特長文原文:
今天的捐贈使我持有的伯克希爾哈撒韋A類股份減少至206,363股,自2006年我做出捐贈承諾以來,我的持股減少了56.6%。在2004年,我的第一任妻子蘇西去世之前,我們兩人共同持有508,998股A類股份。多年來,我們都認為她會比我活得更久,隨后分配我們的大部分財富,但事實并非如此。
蘇西去世時,她的遺產(chǎn)大約為30億美元,其中約96%捐贈給了我們的基金會。此外,她還給我們的三個孩子每人留下了1000萬美元,這是我們首次給予他們的大額饋贈。這些遺產(chǎn)反映了我們的一種信念:極其富有的父母應給孩子留下足夠的財富,讓他們可以有所作為,但不應該多到讓他們無所事事。
蘇西和我長期以來一直鼓勵孩子們參與小型慈善活動,并對他們的熱情、努力和成果感到滿意。然而,在蘇西去世時,我的孩子們還沒有準備好管理由伯克希爾股份帶來的巨額財富。不過,自從我在2006年做出生前捐贈承諾并隨后擴大這一承諾以來,他們的慈善活動得到了顯著增加。
如今,孩子們已經(jīng)遠遠超出了我們的期望。在我去世后,他們將完全負責逐步分配我所有的伯克希爾股份。這些股份目前占我總財富的99.5%。
時間終究會取勝。但它是善變的——有時甚至不公平、殘酷。它可能在生命伊始或不久之后結(jié)束生命,有時卻會等待近一個世紀才來造訪。到目前為止,我一直非常幸運,但用不了多久,它也會找到我。
不過,能夠躲避它的光顧也有一個缺點。自2006年我做出承諾以來,我的孩子們的預期存活年數(shù)已明顯縮短。他們現(xiàn)在分別是71歲、69歲和66歲。
我從未希望建立一個財富世襲制,也不愿制定超越我子女范圍之外的長期計劃。我非常了解并完全信任我的三個孩子。但對于未來的世代,情況就不同了。誰能預見未來的后代在面對巨額財富的分配時會有怎樣的優(yōu)先事項、智慧和忠誠,尤其是在可能截然不同的慈善環(huán)境下?盡管如此,我積累的大量財富可能需要比我的孩子壽命更長的時間來完全分配。而由三個健在且目標明確的頭腦來做出決策,顯然比由一位已故之人更為明智。
因此,我已指定了三名潛在的繼任受托人。他們與我的孩子非常熟悉,并得到了我們一致認可。他們的年齡比我的孩子稍小一些。
不過,這些繼任者目前還在候補名單上。我希望蘇西、霍華德和彼得能夠親自分配我的所有資產(chǎn)。
他們每個人都尊重我的意愿,即分配我持有的伯克希爾股份的方案絕不辜負伯克希爾股東曾經(jīng)賦予查理·芒格和我的巨大信任。從2006年到2024年的這段時間,我有機會觀察我的每個孩子在行動中的表現(xiàn)。他們在此期間學到了許多關(guān)于大規(guī)模慈善和人類行為的知識。他們每個人都已管理20至30人的團隊多年,并對影響慈善組織的獨特就業(yè)動態(tài)有了深入了解。
一些富有的朋友對我對孩子以及潛在繼任者的極大信任感到好奇。他們尤其對我要求所有基金會決策必須一致通過這一規(guī)定感到驚訝。他們問,這怎么可能行得通?
對此,我解釋道,我的孩子們將永遠面臨來自真誠朋友和其他人的懇切請求。另一個現(xiàn)實是,當有人請求大額慈善捐贈時,“拒絕”往往會促使?jié)撛谑苤呖紤]不同的策略——例如尋找另一個朋友或提出一個不同的項目。那些能夠分配巨額資金的人總是被視為“機會目標”。這種不愉快的現(xiàn)實是這種地位的附帶條件。
因此,我設置了“全體一致同意”的規(guī)定。這一限制可以讓孩子們對尋求捐贈的人作出立即且最終的答復:“這不可能獲得我兄弟的同意。”這樣的回答會讓我的孩子們的生活變得更輕松。
當然,這項“全體一致”條款并非萬能之策——如果你有九個或十個子女或繼子女,這顯然不可行。而且,這也無法解決如何每年高效分配數(shù)十億美元這一艱巨的問題。
我有一個建議,適用于所有父母,無論他們的財富是普通還是極為富有。當你的孩子足夠成熟時,在你簽署遺囑之前,確保每個孩子都理解你的決定背后的邏輯,以及他們在你去世后將要承擔的責任。如果他們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認真傾聽,并采納那些合理的意見。你不希望在你無法回答時,孩子們對遺囑的決定問“為什么”。
這些年來,我的三個孩子都曾向我提出過問題或意見,我也經(jīng)常采納他們的建議。為自己的想法辯護并沒有什么不對。當年我的父親也這樣對我。
我每隔幾年就會修改一次遺囑,通常只是做一些小改動,并盡量保持簡單。多年來,查理(芒格)和我見過很多家庭因遺囑的死后條款而分裂,因為受益人對遺囑感到困惑,甚至憤怒。童年時期的嫉妒以及真實或想象中的不公平待遇往往會被放大,尤其是在兒子在金錢方面或重要職位上比女兒受到更多偏愛時。
查理和我也見過一些富裕的父母在去世前與家人充分討論遺囑安排的例子,這反而讓家庭關(guān)系更為親密。還有什么比這更令人滿意的呢?
當我寫下這些文字時,我依然感受到自己的幸運,這種幸運始于1930年我以白人男性的身份出生在美國。我的兩個姐妹,當然,早在1920年通過的《第十九修正案》中就被明確承諾將與男性享有平等的權(quán)利。畢竟,這也是我們十三個殖民地在1776年所傳遞的信息。
然而,1930年時,我出生的這個國家還未真正實現(xiàn)這些早期的愿景。在比莉·簡·金、桑德拉·戴·奧康納、魯斯·巴德·金斯伯格以及無數(shù)其他人的努力下,情況在20世紀70年代開始發(fā)生改變。
作為男性身份的受益者,我很早就確信自己會變得富有。但無論是我,還是其他任何人,都無法預見美國過去幾十年中所能達到的財富規(guī)模。這種變化令人震驚——甚至超出了福特、卡內(nèi)基、摩根,甚至洛克菲勒的想象。數(shù)十億美元成為了新的“百萬美元”。
我出生時正值大蕭條的開始,情況看起來并不樂觀。然而,復利的真正威力往往體現(xiàn)在生命的最后二十年。因為沒有“踩到香蕉皮”,我現(xiàn)在以94歲高齡依然活躍,擁有巨額的儲蓄——可以將這些“延遲消費的單位”傳遞給那些出生時抽到了“短簽”的人。
我也很幸運,我的慈善理念得到了兩任妻子的全心支持并被進一步拓展。無論是我的第一任妻子蘇西,還是第二任的阿斯特麗德,都不相信世襲財富的理念。
相反,我們一致認為,平等的機會應該從出生時開始,而極度炫耀式的生活方式雖然合法,但并不可取。作為一個家庭,我們擁有了我們需要或喜歡的一切,但我們從未試圖通過擁有別人渴望的東西來獲取樂趣。
讓我特別欣慰的是,許多伯克希爾的早期股東也獨立形成了類似的理念。他們儲蓄、生活得很好、照顧好自己的家庭,并通過復利的力量,將他們的儲蓄轉(zhuǎn)化為大額甚至巨額財富,回饋社會。他們的“財富支票”被廣泛地分配給那些不太幸運的人。
秉持著這樣的理念,我從二十多歲后期開始以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現(xiàn)在,我看著我的孩子們成長為優(yōu)秀且富有成效的公民。他們在許多問題上的觀點與我和彼此不同,但他們共享的核心價值觀始終堅定不移。
小蘇西、霍華德和彼得在直接幫助他人方面花費了比我更多的時間。他們享受經(jīng)濟上的舒適,但并未被財富所困擾。他們從母親那里學到了這些價值觀,而她一定會為他們感到驕傲。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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